摘要: 投資台灣股市並訴求品質、價值及動能因子的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 基金,於10月2日首次公告第三季該基金每單位受益權預估配發股利,實際金額仍有機會變動,建議以第二次公告為準,預計於10月19日除息,投資人若想參與,建議可於18日台股收盤13:30前買入。
儘管國際紛爭不斷,但目前美國股市及台股表現堪稱穩健,加上除權息旺季來臨,台股ETF也預計10月19日至23日陸續除權息。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於2日首次公告,投資台股的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基金(00905),依照公司公告內容,每單位受益權配發0.17元為預估配發金額,實際可分配金額仍有可能產生變動,第三季將於10月19日除權息、若想參與、建議18日收盤前買入。
今年來,配息型ETF持續席捲整個台灣投資市場,不論股債都吸引不少投資人入手,配息型ETF於10月除權息已熱鬧登場,預計共有12檔以上ETF將進行季度除權息,相關資訊可上網詳見各公司官網、投信投顧公會或公開資訊觀測站。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於10月2日公告本次「分配收益公告─新增 (ftft.com.tw)」,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0905)收益分配期前公告,2023年第三次配息將啟動,除息交易日為10月19日,依照公司公告內容(如官網連結),0.17元為預估配發金額,實際可分配金額仍有可能產生變動(註1);收益分配發放日為今年11月17日,而10月18日收盤前為最後參與本次除權息的機會。註1: 股息率不代表報酬率,且過去股息率不代表未來股息率。
針對目前台股市場,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00905)基金經理人林孟迪表示,儘管美國經濟表現強勁,持續吸引資金進駐,但台灣股市中也有六成以上為科技資訊類股,也受惠於AI(人工智慧)新科技的推升,加上電子股庫存調整告一段落,AI伺服器的訂單需求大開、科技新產品陸續上市等,這些都有機會持續推動台股指數再上一層樓,建議長期佈局。
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00905)的三核心策略,透過為品質、價值及動能因子來追求市場報酬(β)+超額報酬(α),其中「品質因子」篩選財務品質及結構佳的公司股票,「價值因子」使用股東收益率等5項指標篩出台股具評價面低估值機會的公司,「動能因子」追尋股價技術面趨勢之外,也追尋企業盈餘動能,組合成技術面及基本面的順勢投資策略。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認為,在目前波動的市場中,又面對政策寬鬆與緊縮的臨界點,利用多因子策略追求在牛市行情透過動能乘風而上,熊市行情則更重挑選價值,盤整則透過品質來強健抗震,盡可能協助做到「漲時重勢、跌時重值」等「智慧新存股」的目標,並期望能讓投資者能更簡便且順利的投資台灣股市,彰顯Smart Beta多因子選股的特性及優勢。
*「FT臺灣Smart ETF」(00905) 收益分配公告,了解更多:請見官方網頁https://www.ftft.com.tw/Areas/0090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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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及之個股僅為舉例用,非為個股之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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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及之有價證券僅為舉例用,非為有價證券之推介。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以上指數試算結果並非代表特定基金之投資成果,亦不代表對特定基金之買賣建議,基金不同於指數,基金可能會有中途清算或合併等情形,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以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標的指數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較大的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一)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之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二)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三)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臺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惟「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臺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台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之行為,自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經理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理公司網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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